
付某家住上海,因工作原因经常从浦东机场打出租车回家。2023年4月14日下午,他像往常一样坐上一辆出租车。车刚启程不久,付某便觉得行车路线与他熟悉的常规路线及车内导航系统规划的路径不同。他当即要求司机按导航路线行驶,但司机拒绝并回复“你不懂,我们天天走”。

到家后,付某发现发票上显示的里程数和费用明显增加,随即拨打电话投诉。该出租车所属公司测试证实当天确实多行驶了1.5公里,并表示愿意退赔20元。
付某对赔偿方案不满,起诉出租车公司,要求退还216元打车费和24元高速费,并赔偿三倍打车费用648元。出租车公司辩称司机虽有绕路情况,但不构成欺诈,仅愿补偿2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出租车司机作为专职人员应清楚最优行驶路线,但其偏离合理运输路线并加收服务费用,导致乘客利益受损,构成欺诈。法院酌情确定出租车公司仅对绕路部分多收取的19.80元车费进行退还并予以赔偿,因以该基数按三倍计算的赔偿金不足500元,法院依法确定赔偿金额为500元。
一审判决后,付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法官建议,出租车司机应恪守职业道德,合理规划行驶路线,杜绝故意绕路等欺诈行为。若出于必要原因需要绕路,需在取得乘客理解与同意下进行。出租车公司应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对司机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日常监督,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乘客也应增强维权意识,乘车时注意核对行驶路线,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提出异议并保存相关凭证,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渠道维权,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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